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综合开发、设施设备保护等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