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本省长远绿化造林目标为森林覆盖率达到60%,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不低于4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状况,制定绿化造林规划,确定近期和长远目标。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