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预防燃气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