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热线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限时办结、监督问责的工作机制。

热线实行二十四小时(含节假日)人工服务。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