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本行政区域的快递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要素保障等内容。

支持快递经营企业在本省建设快递物流园区、设立企业总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