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人居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保障公众身心健康,推进健康湘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州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适用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