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