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公平竞争行为、公平竞争审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