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第二章 公平竞争环境第十七条有效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的竞争纠纷,制定本行业竞争自律规范和竞争合规指引,配合、协助监督检查部门查处涉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行业协会不得通过颁布行为规范、要求等方式实施、变相实施或者组织他人实施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