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