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规范与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