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九章 创新环境第七十四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依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