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八章 知识产权第五十八条有效本市支持重点产业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布局,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自主创新,提升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能力。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