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重点治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相关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疫情报告、应急处置、联防联控等制度,提高防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