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四条有效对实施本市地方性法规有关具体问题的询问,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后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0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