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八条有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0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