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经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