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六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决定交付表决的,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