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集体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集体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各自职权。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