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京津冀一卡通的政策措施、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等进行宣传,引导持卡人和有关单位积极、规范使用社会保障卡,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