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9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