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指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卡通用。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障卡,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