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实施一卡通应用的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一卡通建设,投入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服务保障、技术研发、宣传推广等,推动扩大一卡通在校园、企业、园区和社区等的应用。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拓展一卡通应用领域,开展便民服务、惠民消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