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