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气象资料。

诉讼、保险等活动所需的气象资料,由气象主管部门所属单位提供。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