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开展气象有偿服务。

气象有偿服务的范围、项目、收费等,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