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五章 绩效评价第二十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核验。对于抽查核验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