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绩效目标批复后,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执行中因国家、自治区规划调整或者政策、重点工作任务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