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交付表决的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法制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全体会议表决。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