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12日自治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