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弘扬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宣传、党史地方志、档案等部门和社科研究、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等机构,以及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相关管理单位应当开展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理论研究,挖掘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新闻报道、专题宣传、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讲好淮海战役红色故事,引导公众参与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