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