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滨海湿地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本市湿地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等相关规划,不得超出滨海湿地承载能力、改变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或者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