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废止第六十一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