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