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立法解释要求。

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