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促进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区域,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与境外间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