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油茶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小作坊登记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抽检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障要求。

质量抽检制度应当明确抽检频次、抽检项目、检测标准、不合格产品处理措施等内容,并定期公示抽检结果。

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