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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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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报批和公布程序

第七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在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常务委员会应当按要求提交备案所需材料,并同时报送相关电子文本。

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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