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七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