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6日牡丹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牡丹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规则》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