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解释第六十二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