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监督管理,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