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条有效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清理。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