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并综合考虑建筑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