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系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遵守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有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能力和时间保证;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