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人文环境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和托幼等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基础上,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