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蓝色粮仓”,支持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推进深远海养殖、海洋休闲渔业、渔港经济区、远洋捕捞、海洋文创旅游等项目建设。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