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应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