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登记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通过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企业登记、印章制作、涉税业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和一照多址改革,推行住所(经营场所)在线核验,推进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以及责任承诺制。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